《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执笔人:吕紫珂 陈向阳 贺海娟 任玉梅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
适用专业:大数据与会计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总 学 时:64讲授学时:40实验(实践)学时:24
学 分:4
一、课程定位
《经济法基础》是高等学校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学生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发展市场经济,需要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人才。《经济法基础》是一门理论与应用相结合学科,《经济法基础》提供会计核算、税费计提所依据的法律框架,是会计信息质量和合规性的根本保障,在会计电算化、税务实训、合同模拟等实践教学中,《经济法基础》提供案例素材与合规检查标准,实现理论向实务的转化。同时《经济法基础》也是财会专业考取初级证书的课程之一,课程目标与职业岗位需求、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体现了“岗课赛证”一体化培养模式,帮助学生在学习阶段即具备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目前,《经济法基础》课程已经成为高校经济类专业普遍开设的基础课程之一。
二、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
本课程坚持“校企深度融合、就业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实践教学为主线”的设计理念。通过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教学资源,邀请企业技术骨干参与课程需求调研、教材编写和案例提供,实现教学内容与企业真实业务的无缝对接;同时依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行业企业技术规范》以及《高职专业教学标准》进行系统对标,确保所授知识、技能与岗位能力要求同步升级。围绕大数据与会计岗位的核心能力,如经济合同审查、税务合规、数据合规管理等,设置能力单元,明确每一单元对应的职业能力指标,学生完成后即可直接匹配相应职业资格和企业岗位需求。
课程以企业真实项目和案例库为教学载体,构建“课堂讲授 → 企业案例研讨→ 岗位实习”链条;每个环节均设定可量化的操作任务和评估标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完成从理论到实务的完整闭环。课程内容采用模块化设计,既满足本专业必修需求,又可通过选修模块向其他财经类、信息技术类专业开放;同时引入行业最新法规、标准和技术趋势,保持课程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更新能力。
三、课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基础知识,熟悉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核心内容;能运用所学计算相关税种税额、处理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事项,具备分析和解决简单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与职业素养,满足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人才培养对法律素养的要求,为后续职业发展奠定依法处理经济事务的基础。
(二)具体目标
1.知识目标:掌握税法的基本概念、构成要素,以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和税收优惠等核心内容;熟悉会计法律制度中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掌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里票据、银行卡、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的相关规则;了解关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基本规定;掌握财产和行为税类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计算;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中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复议等内容;掌握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社会保险的种类、缴纳、待遇等规定。
熟悉会计法律制度在实际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场景和规范要求;熟悉支付结算业务办理的流程和操作要点;熟悉税收征管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熟悉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
了解税法的产生与发展、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了解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演变;了解不同税种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立法背景和社会意义。
2.能力目标:能根据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应纳税额,并能进行纳税申报;能运用会计法律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处理常见的会计事务;能熟练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正确使用各种支付工具,识别支付结算中的风险并进行防范;能依据财产和行为税类各税种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完成纳税申报;能运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处理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相关事务;能处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宜,能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具备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如在企业经营中进行税务筹划、处理支付结算纠纷、解决劳动合同争议等;具备较强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能撰写税务申报资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相关文书等;具备团队协作能力,能与团队成员共同处理复杂的经济法律事务。
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使学生树立依法纳税、依法核算、依法用工、依法办理支付结算等意识,认识到在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如会计人员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道德,税务人员的公正执法职业道德,企业管理者的依法经营职业道德等。
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让学生理解经济法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作用,从而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积极践行经济法相关规定,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四、课程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教学单元/模块 | 学习目标 | 学习内容 | 教学方法建议 | 参考学时 |
1 |
| 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熟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熟悉法律责任 | 法律基础 法律主体 法律责任 | 教授+案例分析 | 4 |
2 |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 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了解代理记账 |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会计核算与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法律责任 | 教授+案例分析 | 8 |
3 |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支付工具的使用规定;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流程以及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掌握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包括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应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熟悉支付结算的概念、特征以及主要支付结算方式;熟悉银行卡的分类、计息与收费标准,以及银行卡业务中的风险管理相关规定 | 支付结算概述 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 教授+案例分析 | 8 |
4 |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 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了解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了解消费税税率 | 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增值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 | 教授+案例分析 | 16 |
5 |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 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掌握企业所得税资产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熟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教授+案例分析 | 14 |
6 |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 掌握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和船舶吨税、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 | 房产税法律制度 契税法律制度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 车船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 烟叶税和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印花税法律制度 | 教授+案例分析 | 8 |
7 |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掌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与职责;掌握被检查人的义务;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申请与受理、审查和决定的具体规定;掌握税务管理相对人及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熟悉纳税信用管理的级别划分及不同级别对应的管理措施;熟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的流程及奖励、保密规定。 | 税收征收管理法基础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 税务行政复议 税收法律责任 | 教授+案例分析 | 2 |
8 |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熟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履行和变更;熟悉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熟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教授+案例分析 | 4 |
合计 | 64 | ||||
五、课程实施与保障
(一)课程思政实施
一融理论,讲解税收等法律时,对比西方自由市场,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阐明税收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公平正义功能,培养制度自信与公平理念。二精选案例,用国企助力乡村振兴、民企公益捐助等正面案例展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治路径,用偷税漏税、违规垄断等反面案例剖析法律后果,强化法治意识。最后组织实践活动:开展“身边经济变迁”分享会,让学生调研本地经济变化并分析背后政策与法律;利用数字政务平台模拟税务申报、企业登记,体验“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举办专题辩论赛,培养批判性思维。通过理论、案例、实践“三抓手”,实现经济法教学与思政育人的有机融合,做到德法兼修、知行合一。
课程组织形式
线下和线上相结合、讲授和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引入我国深化改革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实例,运用启发式、问题式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引发学生思考,增强师生互动,使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养成素质,达到培养目标。
教学条件(软硬件配备)
硬件设备:多媒体教室、投影设备。
软件设备:线上依托“超星学习通”平台,含微课、课件、作业库等资源。
六、考核方式设计
(一)成绩比例
综合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
(二)考核方式及具体内容
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关注评价的多元性,结合课堂提问、学生作业、平时测验、学生实践教学体会、教学进度基本技能竞赛及考试情况,综合评价学生成绩,应注重学生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对在学习和应用上有创新的学生应予特别鼓励,全面综合评价学生能力。
七、课程教学资源
(一)教材建议
《经济法基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岗课赛证融通教材编委会,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8月,2023年8月第4版。
(二)参考书目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22.
2.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经济法基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23
3.东奥会计在线.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经济法基础[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23.
4.中华会计网校.2023年度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应试指南[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23
(三)网络精品资源
http://www.chinaacc.com (中华会计网校)
http://edu.21cn.com(会计网校)
八、其他说明
本课程教学方式为课堂讲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课后作业包括研读教材、阅读经典、案例和作业。课程考核采用阶段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注重评价的多元性,结合课堂提问、学生作业、平时讨论、学生实践教学体会及期末考试情况,综合评价学生成绩。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第1周第1次
授课日期 | ||||||
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第一章总论 | 授课学时 | 2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精准表述法的核心定义,明确其 “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障”“行为规范” 三大核心属性。 能力目标:能结合具体生活场景(如 “闯红灯受处罚”),分析其中体现的法的含义与法律的适用范畴。 素质目标:初步建立对 “法” 的抽象认知,理解法律并非单纯的约束,更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培养对法律的理性认知。 | |||||
思政 素材 | 选取 “见义勇为者受法律保护” 案例、“企业诚信经营避免法律责任” 实例、“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不触碰法律红线” 事迹,融入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增强社会责任感与诚信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难点 重点 | 重点:法的定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律的狭义与广义范畴(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义包含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难点:区分 “法” 的抽象概念与 “法律” 的具体表现形式,避免混淆两者的内涵与外延。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一、法律基础(30分钟) (一)法和法律的含义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含义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三)事实行为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 | |||||
课后 作业 | 实践调研题:调研身边一起涉及法律纠纷的事件(可通过新闻、生活实例等),运用本次课程所学知识,分析事件中的法律问题(如法律主体、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形成一篇不少于300字的调研分析报告。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第1周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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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第一章总论 | 授课学时 | 2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及各类主体的核心特征,明确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中权利能力的起止与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理解法律责任的含义、种类及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承担方式。 能力目标:能准确区分不同类型的法律主体,判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阶段,分析具体案例中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及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素质目标:树立平等的法律主体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与法治观念,自觉在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规定,明晰自身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边界。 | |||||
思政 素材 | 选取 “企业诚信经营规避法律责任” 案例、“公民因自身行为能力不足引发纠纷” 实例,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与法治思维,增强社会责任感。 | |||||
难点 重点 | 重点:法律主体的三类分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特征,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中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法律责任的含义、种类及刑事责任的构成 难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阶段划分与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异同,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分。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10分钟) (二)法人(10分钟) (三)非法人组织(10分钟)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15分钟) (二)行为能力(15分钟)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10分钟)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10分钟) 三、刑事责任(10分钟)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讲授法 | |||||
课后 作业 | 分析某案例:A公司(法人)与个体工商户B(非法人组织)签订合同,B的经营者(自然人,17岁)违约,A要求赔偿。请判断各方法律主体类型、经营者行为能力阶段及B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第2周第1次
授课日期 | ||||||
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第二章 会计核算与监督 | 授课学时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定义及《会计法》的适用对象,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的规定,熟知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规范,理解单位内部、社会、政府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与职责。 能力目标:能判断具体单位是否适用《会计法》,规范梳理会计核算的关键环节,识别会计凭证、账簿中的常见问题,区分不同会计监督类型的监督场景并分析其作用。 素质目标:树立会计工作的法治意识与合规理念,培养严谨细致的会计职业素养,增强对会计监督重要性的认知,自觉遵守会计法律制度。 | |||||
思政 素材 | 选取 “企业因会计核算违规被处罚” 案例、“注册会计师依法开展社会监督” 实例,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执业、守法核算的职业观,强化责任意识。 | |||||
难点 重点 | 重点:会计法律制度的含义与《会计法》适用范围,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及关键载体(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范围与职责; 难点: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中各级财政部门与单位的职责划分,会计核算中账务核对与财产清查的实操要求,不同会计监督类型的协同衔接。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15分钟) 1、会计法律制度的含义 2、《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3、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二、会计核算(40分钟) 1、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2、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3、会计年度 4、记账本位币 5、会计凭证 6、会计账簿 7、财务会计报告 8、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三、会计监督(35分钟)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2、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讲授法、小组讨论 | |||||
课后 作业 | 某企业未按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导致财务数据失真。请分析:该企业违反会计核算的哪项要求?应承担何种责任?若需监督该企业整改,哪些监督主体可参与及各自职责是什么?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第2周第2次
授课日期 | ||||||
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授课学时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机构的设置标准与代理记账的法定要求,明确会计岗位设置的原则、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与范围 能力目标:能根据企业规模判断是否需设置会计机构及是否适用代理记账,准确识别会计岗位设置中需回避的情形 素质目标:强化会计工作的合规意识与责任意识,培养严谨规范的会计工作作风 | |||||
思政 素材 | 选取 “企业因未按规定设置会计岗位、执行回避制度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 案例、“会计人员严格按流程办理工作交接避免责任纠纷” 实例,引导学生树立合规执业、坚守职业底线的价值观,强化责任担当。 | |||||
难点 重点 | 重点: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代理记账的适用情形与操作规范,会计岗位设置要求及回避制度。 难点:不同规模企业会计机构设置的差异判断,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具体适用场景,会计工作交接中监交人的确定规则,以及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与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法律责任的区分。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一、会计机构(10分钟) 二、代理记账(10分钟) 三、会计岗位设置(20分钟) 1、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20分钟) 1、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2、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会计工作交接(15分钟) 1、会计工作交接工作的含义与责任 2、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3、会计工作交接的监交与会计工作交接要求 六、会计法律责任(15分钟) 1、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及法律责任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讲授法、小组讨论法 | |||||
课后 作业 | 某小型企业未设置会计机构,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处理账务,后发现代理记账公司存在伪造会计凭证行为;同时,该企业会计人员离职时未按规定办理交接,且企业未执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请分析:(1)该企业未设置会计机构是否合法?代理记账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企业未执行回避制度、会计人员未规范交接分别违反哪些规定?应如何整改?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 第6周第1次
授课日期 | ||||||
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与劳务税法律制度 | 授课学时 | 2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掌握增值税纳税人的定义、分类标准及扣缴义务人的范围,明确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内容及特殊情形,熟知各档税率与征收率的适用对象 能力目标:能根据企业规模与核算情况判断纳税人类型,熟练运用不同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识别进项税额中不得抵扣的情形 素质目标:树立依法纳税的法治观念,培养准确核算增值税的严谨态度,增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遵从意识 | |||||
思政 素材 | 选取 “企业因错误划分纳税人类型、违规抵扣进项税额被税务机关处罚” 案例、“企业准确核算增值税助力合规经营” 实例,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纳税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与规则意识。 | |||||
难点 重点 | 重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标准及区分意义,征税范围的具体项目,税率与征收率的适用情形,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逻辑; 难点:纳税人分类的实务判断,征税范围中 “视同销售”“混合销售” 的界定,进项税额抵扣的限制条件,不同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准确计算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5分钟) 1、纳税人 2、纳税人的分类 3、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20分钟)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5分钟) 1、增值税税率 2、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60分钟) 1、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4、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讲授法、电子课件演示 | |||||
课后 作业 | 某生产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销售自产货物取得收入113万元(含税),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万元;另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商店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30.9万元。请计算:(1)该生产企业的纳税人类型及当期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2)小规模纳税人商店当期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第6周第2次
授课日期 | ||||||
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与劳务税法律制度 | 授课学时 | 2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增值税纳税人定义、分类及扣缴义务人范围,征税范围及特殊情形,税率与征收率适用对象 能力目标:判断纳税人类型、划分征税范围、选择税率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识别进项税额抵扣限制 素质目标:树立依法纳税法治观念与诚信纳税意识,培养准确核算增值税、合规运用税收优惠的严谨态度 | |||||
思政 素材 | 选取 “企业因错误划分纳税人类型、违规抵扣进项税额被处罚”“企业准确核算增值税助力合规经营” 案例,以及 “企业合规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缓解资金压力”“企业因未按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逾期缴税产生滞纳金” 实例,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纳税、合规办税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与规则意识。 | |||||
难点 重点 | 重点:增值税免税项目、“营改增” 试点优惠、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等征收管理规定 难点:纳税人分类实务判断、“视同销售”“混合销售” 界定、进项税额抵扣限制,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区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实务判定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45分钟) 1、增值税免税项目 2、“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3、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4、起征点 5、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6、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7、其他减免税规定 二、增值税征收管理(45分钟)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 4、纳税申报表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讲授法、小组讨论法、演绎法 | |||||
课后 作业 | 某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货物,2024年6月收到预收款10万元,7月发出货物。确定该企业此项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若企业6月就申报缴纳该笔款项的增值税,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 第7周第1次
授课日期 | ||||||
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与劳务税法律制度 | 授课学时 | 2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让学生清晰掌握专用发票含义、联次、领购及电子专票规定,熟知出口退税政策、办法、税率与计税依据,能系统回顾增值税整体知识体系。 能力目标:使学生具备领购、规范使用专用发票的能力,学会计算出口退免税金额,能运用增值税知识解决实际涉税问题,提升实操与计算技能。 素质目标:培养学生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如发票管理)、主动学习与知识整合能力(如总复习),增强法治观念与团队协作意识,适应涉税岗位需求。 | |||||
思政 素材 | 结合发票管理强调诚信纳税,联系出口退税政策讲解国家支持外贸、助力企业 “走出去” 的战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家国情怀与社会责任感。 | |||||
难点 重点 | 重点:聚焦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管理及电子专票应用,出口退税政策范围、退免税办法与计算,还有增值税核心知识总梳理,这些是掌握增值税实操与理论的关键内容。 难点:难在理解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的细节规范,准确运用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尤其是免抵退税),以及总复习时整合增值税各知识点形成系统认知,需多案例辅助突破。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30分钟) 1、专用发票的含义 2、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3、专用发票的领购 4、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5、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30分钟) 1、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范围 2、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3、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4、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 5、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三、总复习:增值税(20分钟) 教学方法: 讲授法、小组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 |||||
课后 作业 | 某企业为新办纳税人,试说明其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流程,以及使用中需注意的管理要点。 计算某出口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当期的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写出详细计算步骤。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教师授课教案表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第7周第2次
授课日期 | ||||||
授课班级 | ||||||
授课题目 |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与劳务税法律制度 | 授课学时 | 2 | |||
教学 目标 | 知识目标:学生熟知消费税纳税人的范围及不同环节的纳税主体,明晰5类征税范围的具体内容,掌握15个税目的详细分类与包含项目,理解消费税税率的形式、各税目具体税率及适用税率的确定方法。 能力目标:使学生能准确判定不同环节的消费税纳税人,正确划分各类应税消费品所属的征税范围与税目, 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细致严谨的分类思维(如区分不同税目、征税环节)、准确解读税收政策的能力,增强依法纳税的法治观念。 | |||||
思政 素材 | 结合消费税对高档消费品、污染性产品(如电池、涂料)征税的特点,讲解国家通过税收调节消费结构、引导绿色消费、促进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通过规范纳税人认定与税率适用,强调依法纳税的法治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环保意识。 | |||||
难点 重点 | 重点:掌握消费税纳税人的具体范围,5类征税范围的适用场景及界定标准 难点:准确界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判定标准,清晰划分零售环节与批发环节征税的特殊规定 | |||||
讲课提纲(纲目·教法·时间安排) | 一、消费税纳税人(20分钟)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35分钟) 1、生产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4、零售应税消费品 5、批发应税消费品 三、消费税税目(20分钟) 1、烟2、酒 3、高档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6、成品油 7、摩托车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15分钟) 1、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2、消费税税率的具体税率 3、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讲授法、小组讨论法 | |||||
课后 作业 | 分别列举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纳税人实例,并说明其纳税义务发生的环节。 | |||||
课后反思 | ||||||
教务处制表
开封职业学院
校级一流核心课程教学设计样例
课程名称 | 经济法基础 | ||
课程负责人 | 吕紫珂 | 所在单位 | 数字经济学院 |
典型案例名称 | 某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增值税处理案例 | ||
章节名称 | 增值税 | ||
知识点名称 | 增值税征税范围 | ||
教学目标 | 1.价值目标 :使学生认识到准确把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对企业合规纳税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重要性,培养依法纳税的意识。 2.知识目标:学生能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等具体内容,以及特殊规定,如视同销售等情况。 3.能力目标: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案例中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判断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 ||
教学内容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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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组织与实施 |
(1)导入(5分钟):展示 “某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增值税处理案例”,案例内容为: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机器设备,同时为购买方乙企业提供安装服务。提问学生,甲企业的销售货物和提供安装服务行为是否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从而引出本节课主题 —— 增值税征税范围。 (2)讲解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规定(13分钟) ①销售货物:解释 “货物” 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从销售方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举例:企业销售钢材、电脑等有形动产,都属于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举例:汽车修理厂对汽车进行修理,属于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需缴纳增值税。 ③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④销售服务:详细讲解交通运输服务(如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增值电信)、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结合案例中企业的安装服务,说明其属于建筑服务中的安装服务,应缴纳增值税。 ⑤销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举例:企业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需缴纳增值税。 ⑥销售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举例:企业销售自己拥有的厂房,属于销售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 (3)讲解增值税征税范围特殊规定(12分钟) ①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讲解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结合简单例子,如企业将自产的食品用于职工福利,说明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②其他特殊规定:简要提及混合销售、兼营等与征税范围相关的特殊情况,为后续课程做铺垫。 (4)案例分析(10分钟):回到导入的案例,分析甲企业的行为。甲企业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属于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中的建筑服务,也应缴纳增值税。引导学生思考,若甲企业销售的是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且分别核算,又该如何纳税(提示:根据相关政策,可能分别按销售货物和建筑服务纳税),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 (5)课堂小结(3分钟):总结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强调重点内容,如各类应税行为的界定、视同销售行为等。 (6)课堂练习(2分钟):给出一个小案例,如 “企业将自产的电脑无偿赠送给学校,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让学生快速判断并说明原因,巩固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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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分析 | 通过课堂导入案例的呼应、课堂练习以及学生在案例分析讨论中的表现,观察学生是否能准确判断不同经营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否掌握了各类应税行为的界定和视同销售行为的判断。若学生能较好地完成课堂练习和案例分析,说明教学目标基本达成;若存在较多错误,需在后续教学中进一步强化相关知识点的讲解和练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