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学业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10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学业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实践环节。各院(部)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鼓励学生进入具有发展空间、专业对口的单位实习。毕业实习以自主实习(学生在目前实习工作的岗位或自行联系单位实习)的方式开展。

(二)学业总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经历的系统回顾与梳理。通过总结,学生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路径,并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同时,学校也能依据这些总结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各院(部)应高度重视学业总结和毕业实习工作,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指导教师需明确职责,提升责任意识,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指导学生。

二、内容要求

(一)学业总结内容需涵盖专业课程学习情况、实践教学情况、技能培养与证书考取情况、综合素质提升情况。

专业课程学习情况,详细阐述所学课程对自身知识体系构建的作用,分享课程学习中的收获、掌握的核心知识点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经历;实践教学环节,包含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描述实训项目内容、掌握的操作技能及实习期间参与的项目任务与体会;技能培养与证书考取情况,列举专业技能与考取证书,说明其对个人职业竞争力的提升;综合素质提升方面,讲述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社团工作以及社会实践的情况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情况;同时,要剖析自身在学业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对应的改进措施。毕业生按照格式要求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业总结报告(附件1)。

(二)毕业实习报告内容应包含实习基本信息(实习时间、地点、单位、岗位等),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与体会等(附件2)。

(三)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按照规定的结构框架进行撰写,各部分之间逻辑连贯,过渡自然。行文使用正式、规范的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确保内容准确、精炼。

(四)需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

三、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首先确定各毕业生的指导教师,于3月28日之前提交至教务处(附件3)。

(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做好毕业实习和学业总结工作。毕业生完成学业总结撰写后,应利用“维普”或“知网”等查重平台进行检测,确保查重率在25%以下。上交学业总结报告时要附查重报告(精简版)。

(三)指导教师评阅学业总结报告和毕业实习报告并给出最终成绩。

(四)学业总结报告及毕业实习报告的成绩评定要在5月16日前完成。

四、检查安排

对学业总结工作的检查以各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将定期抽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总体抽检比例不低于20%,确保各专业全覆盖。重点抽查评阅内容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院(部)需及时整改完善,严重者要列入考核。

五、注意事项

(一)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与学业总结指导教师为同一人,应是我校专任教职工。每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指导教师评语必须结合学业总结内容和实习报告内容进行评定,严禁千篇一律。

(三)各院(部)需确保学业总结和毕业实习报告资料审查和归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025届毕业生的学业总结和毕业实习资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归档。

附件1-学业总结报告.docx

附件2-毕业实习报告.docx

附件3-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学业总结指导教师及指导学生分配统计表.xlsx

附件4-学业总结报告评审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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