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 - 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12-15浏览次数:14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开封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开封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5 - 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5级在籍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准许转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

2.因身体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经学校认可,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或毕业前一年的;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3.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以及应予退学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或者按照国家有相关规定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5.招生形式为五年一贯制的;

6.其余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及学校有关要求的。

三、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上报各专业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和转专业考核方案

2.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手写申请书,上交所在二级学院;

3.各学院对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汇总表》报教务处;

4.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审批后在官网公示获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其他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按照《开封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规范操作。

2.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应注意掌握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一旦办理完转专业手续,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学生如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责任自负。

五、工作进程表

工作

责任单位

时间

上报专业接纳学生数

转入学院

1218日前

初审并汇总学生名单

转出学院

1218日前

上报转专业考核方案

转入学院

1224日前

组织转专业考核

转入学院

1231日前

转专业名单审批

教务处

16日前

转专业结果公示

教务处

113日前

六、转专业后的学业要求

1.经审核合格后,进入转入专业学习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末应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

2.学校同意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3.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其毕业资格;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和学分应进行学分置换。

4.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再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

5.转出学院负责通知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转入学院做好报到分班、宿舍安排等工作。转专业学生学号使用原学号,不再更改。

6.未经批准而私自进入新专业学习的,不能注册、网上选课和交费,所取得的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不予认定。


请各学院及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转专业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沈启发、蔡安琪。

联系电话:0371-27886376


附件:1.开封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2.转专业申请表.docx

          3.转专业学生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1215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