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引领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开封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专科生,符合条件者均可上报。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4.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评选安排
(一)院级初选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材料审核、院内初选等工作,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1日。
(二)校级复选
学校在院级初选的基础上,通过材料复审、现场展示(个人汇报、成果展示)、专家会评、公示等环节,并择优推荐1人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
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把本次活动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择优推荐。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推介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学院要对人选事迹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学院于3月21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支撑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毕昇楼4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男男联系电话:0371-27886376
电子邮箱:571474049@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