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院专业(群)优化调整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学院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推进专业群建设,着力促进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现就做好学校2025年高职拟新增专业调研论证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应用性原则。设置的专业,要以应用为导向,坚持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市场、服务经济。
2.需求性原则。设置的专业应符合国家或地区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尤其是河南省提出的“7+28+N”产业链群专业。
3.发展性原则。设置的专业应符合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
4.优先性原则。优先考虑能够纳入学校专业群的专业,形成合力,加快学校专业群建设。
二、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需成立拟新增专业论证小组,组织做好此次拟新增专业调研论证工作。
2.要聚焦河南和开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集群及产业链布局,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实际,做好拟新增专业调研和可行性论证。
3.要组织本院部专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和理解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1)和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加强宣讲与解读,确保专业名称、代码准确规范。
4.新增专业论证报告应经过市场调研、就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专业建设基础、专业建设规划、人才需求预测、结论予以阐述说明。(模版见附件2)
5.要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以及专业教学标准更新内容,制定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2、附件3),邀请行业、企事业单位,其他高校专家参与定制。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拟新增专业论证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附件2),经所在部门主管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毕昇楼419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装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耿男男 联系电话:17337867897
邮箱:571474049@qq.com
2.新增专业论证报告
3.专业教学进程表(模板)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院专业(群)优化调整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学院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推进专业群建设,着力促进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现就做好学校2025年高职拟新增专业调研论证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应用性原则。设置的专业,要以应用为导向,坚持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市场、服务经济。
2.需求性原则。设置的专业应符合国家或地区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尤其是河南省提出的“7+28+N”产业链群专业。
3.发展性原则。设置的专业应符合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
4.优先性原则。优先考虑能够纳入学校专业群的专业,形成合力,加快学校专业群建设。
二、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需成立拟新增专业论证小组,组织做好此次拟新增专业调研论证工作。
2.要聚焦河南和开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集群及产业链布局,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实际,做好拟新增专业调研和可行性论证。
3.要组织本院部专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和理解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1)和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加强宣讲与解读,确保专业名称、代码准确规范。
4.新增专业论证报告应经过市场调研、就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专业建设基础、专业建设规划、人才需求预测、结论予以阐述说明。(模版见附件2)
5.要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以及专业教学标准更新内容,制定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2、附件3),邀请行业、企事业单位,其他高校专家参与定制。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拟新增专业论证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附件2),经所在部门主管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毕昇楼419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装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耿男男 联系电话:17337867897
邮箱:571474049@qq.com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2.新增专业论证报告
3.专业教学进程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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